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干部培训班在广西桂林召开

2010年12月26日—29日,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干部培训班在广西桂林召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出席并讲话,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吕世明作总结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蒋家柏,桂林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丽华出席并致辞,中国残联维权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领导、维权部门负责同志、信访干部一百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王新宪书记强调,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使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得以实现,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十一五”期间,各级残联维权干部齐心协力,在立法、政策制定、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事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问题上,各级残联维权干部坚持原则立场,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形成了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开创了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新局面。王新宪书记指出,残疾人维权工作有五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总结:一是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注重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二是加强政策维权,妥善解决广大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突出重大权益诉求;三是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残疾人无障碍权益;四是畅通残疾人信访反映问题渠道和解决问题渠道,完善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五是树立“讲真话、办实事”的务实工作作风。王新宪书记同时指出,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拉大、残疾人维权能力不断提高等原因,残疾人维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希望各级残联维权干部能够适应新时期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要求,为残疾人实现小康做出贡献。王新宪书记特别强调,“十二五”是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残联要深化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识,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无论何时,坚持维护残疾人权利的立场不能动摇,坚持为残疾人谋利益的思想不能松懈。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广大残疾人的利益诉求,努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做出更大贡献!


吕世明副主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维权工作是残联的核心业务工作之一,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都要通过维权工作得以体现。从事残疾人维权工作应当牢固树立代表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意识。在遇到残疾人反映合理诉求时,注重发挥综合协调机制和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的作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旗帜鲜明地维护残疾人权益。对残疾人诉求反映中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政策维权的力度,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贴近残疾人、了解残疾人的优势,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解决残疾人的利益诉求问题。各级残联要加快残疾人维权机构建设,四个尚未建立省级残联维权机构的省、市,要采取积极措施,协调编办,按照中国残联2006年《关于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2011年内全部建立,市、县残联维权机构建设要大力推进。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要加大对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切实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工作大局和考核指标。


中国残联维权部对“十二五”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任务目标进行了通报,对2011年残疾人维权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切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把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燃油费补贴工作落实好,充分发挥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中国残联维权部相关同志对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维稳等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


山西、安徽、陕西、湖南、吉林、广西等省(区)残联领导同志分别介绍了残疾人立法、法律救助、无障碍、驾驶汽车、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与会人员围绕“十一五”残疾人维权工作成效和“十二五”残疾人维权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热烈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