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济南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为加强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素质,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盲人就业,济南市卫生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济南市中医管理局、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出台了《济南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实施办法》。该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从2009年下半年着手起草《济南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实施办法》,市残联有关部门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与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就我市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工作达成初步意见。近两年来,市残联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残联、盲人按摩示范店及盲人按摩师的意见,经过反复起草和讨论 ,几易其稿,并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的支持和帮助下,联合完成了《济南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

《济南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实施办法》填补了我市盲人按摩行业空白,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活动、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患者双方合法权益、推动盲人医疗按摩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部重要规章。该“办法”的发布实施,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盲人的关心和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有利于广大盲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传承祖国中医药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