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范围
(一)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或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
(二)同一地址或同一开办人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盲人医疗按摩机构不予重复扶持。
二、扶持条件
(一)盲人按摩机构稳定经营1年(含1年)以上。
(二)盲人按摩师在盲人按摩机构稳定工作1年(含1年)以上,其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保健按摩机构安置本市户籍盲人按摩师比例不低于25%。
(四)按摩机构要合法规范经营,卫生条件良好。
三、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安置1名本市户籍盲人按摩师从业1年(含1年)以上,每年给予盲人按摩机构5000元的资金扶持。
四、申报流程
盲人按摩机构申请资金扶持应于每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相关附件可从济南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报材料包括:
(一)《济南市盲人按摩行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营业执照》或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用工合同或协议、盲人按摩师上年度全年工资发放清单(银行)。
(四)盲人按摩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盲人医疗按摩机构从业人员还需提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盲人按摩机构仅为本市户籍盲人个人执业的,提供材料(一)、(二)、(四)。